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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嘉股份: 关于公司2025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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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公司2025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5 年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发生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向重庆宏声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宏声”)及其控股子公司重庆宏劲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统称“重庆宏声及控股子公司”)销售商品,预计 2025 年销售额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
  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向颐中(青岛)包装有限公司(曾用名青岛嘉泽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颐中包装”)出租房屋、采购商品,预计 2025 年销售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 万元、采购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 万元。
  3.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向贵州省仁怀市申仁包装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仁包装”)采购材料及销售商品,预计 2025 年采购额不超人民币 1,000 万元、销售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
  4.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向深圳兴鑫互联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深圳兴萌智造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兴智数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兴鑫互联及控股子公司”)采购商品、销售商品、接受服务及出租房屋、销售水电及管理服务;预计 2025 年采购额不超过人民币 90,000 万元,销售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接受服务不超过人民币 300 万元,房租、销售水电及服务不超过人民币 200 万元。
  5.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向长春吉星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春吉星”)销售商品,预计 2025 年销售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
  6.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向贵州劲嘉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劲嘉”)及其控股子公司贵州劲瑞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统称“贵州劲嘉及控股子公司”)销售商品,预计 2025 年销售额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
  7.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向安徽安泰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安泰”)销售商品,预计 2025 年销售额不超过人民币 11,000 万元。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商品:颐中包装 595.74 万元,兴鑫互联及控股子公司 84,139.60 万元,贵州劲嘉及控股子公司 146.94 万元,安徽安泰 1,119.77 万元,申仁包装 717.45 万元,合计 86,719.50 万元。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重庆宏声及控股子公司 5,200.05 万元,颐中包装 14,003.81 万元,长春吉星 13,184.28 万元,贵州劲嘉及控股子公司 5,348.03 万元,安徽安泰 10,658.63 万元,申仁包装 3,686.43 万元,兴鑫互联及控股子公司 40,415.56 万元,合计 92,496.79 万元。
  •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兴鑫互联及控股子公司 204.70 万元,颐中包装 1,636.73 万元,合计 1,841.43 万元。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兴鑫互联及控股子公司 410.83 万元,合计 410.83 万元。

总计 181,468.55 万元。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下: 1.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贵州劲嘉及控股子公司采购材料、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中,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显著差异的主要原因系双方业务实际需求随市场变化而调整。 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颐中包装销售商品金额与 2024 年预计发生金额有较大差异,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颐中包装转让设备所致,设备转让含税总价为人民币 4,634.14 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已完成相应审议程序。 3. 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符合预计范围。部分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类别实际发生额超出预计,超出部分未达到披露标准,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下: 公司董事会对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 2024 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没有违反相关制度和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 2025 年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在表决关于公司 2025 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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