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稳定价格行动、稳定价格期结束及超额配售权失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4-121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价格行动、稳定价格期结束及超额配售权失效的公告
经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批准,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 170,000,0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已于 2024年 11月 27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
一、稳定价格行动及稳定价格期结束 本次发行有关全球发售的稳定价格期已于 2024年 12月 22日结束。稳定价格经办人 J.P. Morgan Securities(Asia Pacific) Limited、其联属人士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士于稳定价格期内采取的稳定价格行动如下: 1、国际发售中超额分配合计 25,500,000股 H股股份,占于任何超额配售权获行使前根据全球发售初步可供认购的发售股份总数的约 15%; 2、于稳定价格期间先后在市场上以介乎每股 H股 32.15港元至 34.30港元的价格购买合共 25,500,000股 H股,占于超额配售权获任何行使前根据全球发售初步可供认购的发售股份总数约 15%,以便(其中包括)为根据其各自的基石投资协议向已同意延迟交付所认购相关 H股的基石投资者交付 H股。稳定价格经办人、其联属人士或任何代其行事的人士于稳定价格期间在市场上作出的最后一次购买为于 2024年 12月 20日按每股 H股 34.25港元的价格购买。
二、超额配售权失效 整体协调人(代表国际承销商)并未在稳定价格期间行使超额配售权,故超额配售权已于 2024年 12月 22日失效。本次超额配售权失效前后的公司股份无变动,具体如下: | 股份类别|股份数目(股)|占已发行股本百分比| | ---|---|---| | A股|4,816,186,983|96.59%| | H股|170,000,000|3.41%| | 总计|4,986,186,983|100.00%|
三、公众持股量 紧随稳定价格期间结束后,本公司将继续符合香港联交所就同意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 8.08(1)(b)条及第 19A.13A条而施加的最低公众持股量条件。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