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金和矿业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了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4)藏 01民终 1757号。上诉人西藏昊昶实业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金和矿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西藏自治区墨竹工卡县人民法院(2024)藏 0127民初 104号民事判决,向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判决结果为驳回原告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 179,062.1元由昊昶实业负担。上述案件为终审判决,本案判决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造成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