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萤石网络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11,250万股股份,发行价格为28.7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236,62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121,365,252.83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经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调整前总投资额 | 调整前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调整后总投资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 --- | --- | --- | --- | --- | --- | | 1 | 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 | 240,420.10 | 220,920.10 | 240,420.10 | 179,488.91 | | 2 | 新一代物联网云平台项目 | 80,050.28 | 80,050.28 | 80,050.28 | 67,989.55 | | 3 | 智能家居核心关键技术研发项目 | 39,075.06 | 39,075.06 | 39,075.06 | 30,852.61 | | 4 | 萤石智能家居产品产业化基地项目 | 81,805.46 | 33,805.46 | 81,805.46 | 33,805.46 | | 合计 | - | 441,350.90 | 373,850.90 | 441,350.90 | 312,136.53 |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截至2024年11月30日,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92,498.69万元,占该项目募集资金计划投入总额比例约51.53%。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 募投项目名称 |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 | --- | --- | | 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 | 2024年12月 | 2025年12月 |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规划的要求。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2024年12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萤石网络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