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4年12月修订))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或者对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事项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要求披露的信息。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或者对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事项。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以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六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接受投资者调研等形式,与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沟通时,不得提供公司尚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第七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第八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
第九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商业敏感信息,按照本办法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可以按照上交所相关规定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该信息。
第十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上交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同时将其置备于公司住所、上交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七十五条 本办法所称“以上”、“以内”含本数;“过”、“超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
第七十六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执行。本办法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准。
第七十七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制定。
第七十八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七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12月 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