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322 证券简称:绿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100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 12月 17日以电子邮件、微信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于 2024年 12月 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其中 4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志江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元(含税),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2)。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5年 1月 6日(星期一)15:0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103)。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2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