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53 证券简称:正海生物 公告编号:2024-076
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司于 2023年 12月 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4.90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2024年 6月 14日,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44.90元/股调整为 44.10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360,0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31%,最高成交价为 24.8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7.9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49,920,352.99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成,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本次回购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本公告披露日后 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2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