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02号)核准,公司于 2020年 8月非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 42,734,227股,发行价格为 11.4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9,306,899.1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9,242,183.0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0,064,716.11元。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0年 8月 21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I10559号《验资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原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 ---|---|---| | 1|汽车电子磁性元件生产线建设项目|33,149.15 28,187.40| | 2|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6,446.48 6,139.50| | 3|电源生产自动化改造项目|7,983.98 7,603.79| |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7,000.00 7,000.00| 合计 54,579.61 48,930.69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1年 11月 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在满足“汽车电子磁性元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缩减“汽车电子磁性元件生产线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并相应调减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5,158.00万元,并将调减的募集资金 15,158.00万元一次性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终止“电源生产自动化改造项目”,并将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 2021年 12月 10日召开的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项目名称|承诺投入募集资金额| | ---|---|---| | 1|汽车电子磁性元件生产线建设项目|13,029.40| | 2|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6,139.50| | 3|电源生产自动化改造项目|2,029.00| |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7,000.00| | 合计|合计|28,197.90|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 2020年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 号 项目名称 承诺投入募集资金 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额| | ---|---|---| | 1|汽车电子磁性元件生产线建设项目|13,029.40 11,963.26| | 2|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6,139.50 1,274.75| | 3|电源生产自动化改造项目|2,029.00 2,187.24| |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7,000.00 7,021.64| | 合计|合计|28,197.90 22,446.89|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电子磁性元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和“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调整,具体如下: | 序号 项目名称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 1|汽车电子磁性元件生产线建设项目|2024年 12月 31日 2025年 12月 31日| | 2|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24年 12月 31日 2026年 12月 31日|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1、“汽车电子磁性元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延期原因 “汽车电子磁性元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公司已根据市场情况完成大部分投入并产生了效益,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占承诺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比例约为 92%,2024年 1-6月,该项目已实现净利润 1,788.87万元。公司出于对募集资金投入的审慎性考虑,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按客户订单情况合理布局产能建设。因此,公司计划将“汽车电子磁性元件生产线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4年 12月 31日延长至 2025年 12月 31日。
2、“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原因 受国内新能源汽车销量波动影响,公司新能源汽车磁性元件需求增速放缓,公司出于对募集资金投入的审慎性考虑,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计划将“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4年 12月 31日延长至 2026年 12月 31日。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是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及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且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未发生变更,不存在变更或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不会对公司的当前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 12月 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汽车电子磁性元件生产线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4年 12月 31日调整至 2025年 12月 31日,“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4年 12月 31日调整至 2026年 12月 31日。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年 12月 19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将“汽车电子磁性元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和“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