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征询函》的回复)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征询函》的回复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征询函》已收悉,经核查,现函复如下:
截止本回复出具日,除已披露事项外,我委不存在涉及你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你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我委不存在买卖你公司股票的情况。
特此函复。
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