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成都燃气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9日采用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13人,实际参会董事13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类型。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使用期限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授权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