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核字(2024)第 170011号
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天钛业”)编制的截止2024年11月14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编制专项说明是金天钛业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鉴证材料,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专项说明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金天钛业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金天钛业截止2024年11月14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金天钛业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4年12月18日
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贵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641号文《关于同意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航证券有限公司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2,5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7.16元。截至 2024年 11月 14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 92,5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 662,3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74,982,290.67元,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7,317,709.3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4)第 17000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额|项目备案或
核准文件|
| ---|---|---|---|---|
| 1|高端装备用先进钛合金项目(一期)|74,459.68|74,459.68|2210-430700-04-01-416821|
| 2|补充运营资金项目|30,000.00|30,000.00||
| 合 计|合 计|104,459.68|104,459.68||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若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部分相关项目的投资,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用于替换相关自筹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项目所需资金,超出部分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项目所需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鉴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拟募集资金金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本着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原则,本公司对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调整前拟使用募集资金额|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 ---|---|---|---|---| | 1|高端装备用先进钛合金项目(一期)|74,459.68|74,459.68|48,731.77| | 2|补充运营资金项目|30,000.00|30,000.00|10,000.00| | 合计|合计|104,459.68|104,459.68|58,731.77|
四、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发行费用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相关部门备案批准立项,并经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截至 2024年 11月 14日,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 4,893.9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号|募投项目名称|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 ---|---|---|---|---| | 1|高端装备用先进钛合金项目(一期)|48,731.77|4,893.93|4,893.93| | 2|补充运营资金项目|10,000.00||| | 合计|合计|58,731.77|4,893.93|4,893.93|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号|发行费用类别|金额(不含增值税)|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 ---|---|---|---|---| | 1|承销保荐费用|5,696.27|188.68|188.68| | 2|审计及验资费用|665.92|198.00|198.00| | 3|律师费用|466.98|42.45|42.45| |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597.17||| | 5|本次发行上市相关手续费用及材料制作费用|71.88|57.19|57.19| | 合计|合计|7,498.23|486.33|486.33|
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二四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