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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晖电气: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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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24-075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2月 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对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自 2024年 12月 10日至 2024年 12月 19日,时限不少于 10日。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 列入《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2. 列入《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3. 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4. 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
  5. 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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