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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路桥: 2024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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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4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4-130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年 10月 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鉴于 2024年 9月 30日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由 1,560,997,301股增加至 1,560,998,093股,根据权益分派方案规定,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调整后的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60,998,093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9,159,925股后的 1,551,838,1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09999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15,518,226.50元;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按最新总股本(不含回购专户股份)折算每 10股现金分红的计算过程如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最新总股本×10=0.099999元(含税)。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 9,159,925股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权利,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户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5,518,226.50元÷1,560,998,093股=0.0099412元/股(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099412元/股。

一、股东大会授权及董事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4年 5月 21日召开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和金额上限的情况下,制定具体的 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2.自 2024年 9月 30日至实施期间,鉴于公司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560,998,093股,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调整后的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60,998,093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9,159,925股后的 1,551,838,1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09999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15,518,226.50元;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60,998,093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9,159,925股后的 1,551,838,1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099999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08999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 12月 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 12月 2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4年 12月 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年 12月 2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 ---|---|---| | 1|08*****059|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 2|08*****100|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 3|08*****339|山东铁路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 4|08*****025|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因公司回购专户上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户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5,518,226.50元÷1,560,998,093股=0.0099412元/股(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099412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山路转债,债券代码:127083)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由 7.81元/股调整为 7.80元/股,自 2024年 12月 25日开始生效。

七、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 14677号 咨询部门:山东路桥证券管理部 咨询电话:0531-68906077 咨询传真:0531-68906075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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