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经营运作系统,保障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权,促进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主要内容包括:
- 总则:
- 第一条: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经营运作系统,保障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权。
- 第二条:总经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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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权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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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
- 第四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可设副总经理若干名。
- 第五条:总经理与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 第六条: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但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 第七条: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必须专职并在本公司领薪,不得在控股股东单位或其控制的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 第八条: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 第九条:列举了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第十条:总经理应具备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 第十一条: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优良的个人品质、职业操守和敬业精神。
- 第十二条:公司与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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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总经理离任必须进行离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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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与义务:
- 第十四条:总经理向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 第十五条:总经理行使主持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等职权。
- 第十六条: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贯彻落实所负责的各项工作。
- 第十七条:副总经理的职权包括组织实施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分管工作的基本管理制度等。
- 第十八条: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根据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公司另行专门制定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确定。
- 第十九条:财务总监对总经理负责,组织领导公司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
- 第二十条: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勤勉义务,包括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亲自行使管理处置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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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包括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不得挪用公司资金、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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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办公会制度:
- 第二十二条:总经理办公会议是研究和解决公司行政及经营管理方面重要问题的会议。
- 第二十三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会议议题的收集及传递、会议材料的准备、会议通知、会议安排、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或决议的整理等。
- 第二十四条:总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应当有二分之一以上应参加会议人员出席时方可举行。
- 第二十五条:应参加会议人员因故不能出席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应向总经理或主持会议的副总经理请假。
- 第二十六条: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决策以会议纪要或决议方式作出,由总经理签署后下发执行。
- 第二十七条:总经理应指定相关职能部门监督落实总经理办公会议会议纪要或决议事项。
- 第二十八条:参加、列席会议的人员,应当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会议讨论的秘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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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保管,保存期应不少于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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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报告制度:
- 第三十条: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
- 第三十一条:总经理应定期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工作,并自觉接受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监督、检查。
- 第三十二条:总经理应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公司董事会决议事项的执行情况、公司资产、资金的使用情况等。
- 第三十三条:总经理应就公司经营计划的实施情况、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等向董事长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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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总经理决定重大交易和关联交易事项、日常经营相关业务应严格按照《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管理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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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则:
- 第三十五条:公司应当及时按照法律法规、国家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修改本细则。
- 第三十六条:本细则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