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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智能: 泰禾智能关于公司控制权变更完成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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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泰禾智能关于公司控制权变更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4-123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制权变更完成的公告

一、控制权变更的基本情况 2024年10月18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大红先生及股东葛苏徽女士、唐麟先生、王金诚先生与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新能源”)签署了《关于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同日,许大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杨亚琳女士与阳光新能源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葛苏徽女士、王金诚先生与阳光新能源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前述协议约定公司股东许大红先生、葛苏徽女士、唐麟先生、王金诚先生拟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14,150,808股股份、1,552,300股股份、2,711,562股股份、358,550股股份(合计18,773,22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24%)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予阳光新能源。同时,许大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杨亚琳女士拟放弃其转让后所持有的公司剩余股份的表决权,且葛苏徽女士、王金诚先生均将其转让后所持有的公司剩余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阳光新能源行使。

2024年11月26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大红先生及股东葛苏徽女士、唐麟先生、王金诚先生转送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24年11月25日办理完毕。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后,阳光新能源持有公司18,773,22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24%,拥有的表决权比例为13.36%。

二、控制权变更完成情况 2024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完成了公司董事会的改组工作。根据《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表决权放弃》及相关事项进展,阳光新能源持有公司10.24%股份,并通过表决权委托方式合计拥有的表决权比例为13.36%,为拥有表决权数量最多的股东,能够对公司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阳光新能源对公司董事会7个席位中的6个席位产生重大影响,决定了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人选,已通过控制公司董事会实现对公司的实质控制。本次控制权变更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为阳光新能源,实际控制人为曹仁贤先生。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的情况。 2、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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