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昆船智能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继续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4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继续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接受财务公司提供的存款、贷款、结算、授信、外汇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同意公司2025年度向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60亿元,2025年度在财务公司日最高存款结余不超过人民币5.50亿元,2025年度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亿元,2025年度在财务公司的其他金融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10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关联交易相关协议尚未签署。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100027155G 法定代表人:徐舍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号2层、3层、6层 注册资本:871,9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7-07-08 营业期限:1997-07-08至2097-07-07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三、本次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就公司2025年度与财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署方分别为公司(甲方)及财务公司(乙方)。 (二)双方合作内容包括存款服务、结算服务、贷款服务、授信服务、外汇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 (三)服务价格的确定原则包括存款服务、结算服务、贷款服务及其他服务。 (四)交易限额包括日最高存款结余、贷款额度、年度授信总额及其他金融业务额度。 (五)甲方承诺包括提供真实资料、及时通知重大事项、不违反其他协议。 (六)乙方承诺包括提供合法服务、不违反其他协议、保证资金安全。 (七)协议生效与变更包括生效条件、变更和终止条件。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结合自身业务发展及资金管理需求,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有助于公司利用财务公司的专业服务优势,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该等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使用,不会损害公司以及公司中除关联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不会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五、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 2024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杨进松、陈义、梁逢梅、王秀对关联交易议案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 2024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方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财务管理,降低公司资金成本,提高资金运营效率。本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2024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优化拓展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资金运营效率,《金融服务协议》主要条款客观公正、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昆船智能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继续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已审议通过相关议案,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对本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