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重大资产出售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出售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2021年7月23日,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签署了《债务和解协议》。公司向中国银行上海分行转让持有的多项资产,包括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3.4%股权、多个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的全部收益权、湖南大宇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本金为4,000万元的质押贷款的债权及8亿元,以偿还待和解债务(包括本金3,278,360,350.77元及所对应的利息、罚息、资金成本、其他费用等)。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与中国银行上海分行之间的待和解债务将全部获得清偿。
2021年7月24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拟非公开发行募集不超过90.13亿元资金,其中8亿元用于偿还中国银行上海分行的债务。非公开发行是否成功不是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前提条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包括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多次审议通过,以及中国银行的审批通过。
根据《债务和解协议》的约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标的资产的权利转移情况如下: - 信银国际3.4%股权:2024年12月13日,信银国际完成股东名册变更,中国银行上海分行成为其股东。 - 湖南大宇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本金为4,000万元的质押贷款的债权:公司已向债务人湖南大宇及其他担保人发送债权转让通知,中国银行上海分行确认湖南大宇债权移交完毕。 - 多个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的全部收益权:公司按中国银行上海分行的指令处置底层资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中的8亿元偿还中国银行上海分行。根据《债务和解协议》的约定,结合标的资产现状,信银国际股权、湖南大宇质押贷款相关债权已经完成权利转移,其他标的资产的权利在偿债确认日已经转移;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已经收到公司8亿元募集资金还款,《债务和解协议》下的待和解债务已全部获得清偿。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尚有如下后续事项待完成: - 相关方需继续履行协议,公司需配合中国银行上海分行采取相关措施,使中国银行上海分行或其指定主体获得底层股票资产或其相应权益。 - 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承诺,公司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本次交易后续事项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相关各方按照其签署的相关协议和作出的相关承诺完全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合规性风险和实质性法律障碍。
特此公告。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