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经营宗旨和范围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光学器材、电子产品;生产:光学器材(经向环保部门排污申报后方可经营);服务:房屋租赁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份发行
股份结构:普通股406,737,698股
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职权。
董事会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职权。
监事会
监事会行使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检查公司财务等职权。
财务会计制度和利润分配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
修改章程
公司章程的修改需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报主管机关审批。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