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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恒信息: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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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023 证券简称:安恒信息 公告编号:2024-074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 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 43.72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 2,045,447股。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 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转让方阿里创投持股比例由 10.24%减少至 8.18%,权益变动比例超过 1%。

一、转让方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 2024年 12月 10日,转让方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占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 序号:1,股东名称:阿里创投,持股数量:10,410,838股,持股占总股本比例:10.18%

(二)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阿里创投无一致行动关系。

(三)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 序号:1,股东姓名:阿里创投,持股数量:10,410,838股,持股比例:10.18%,拟转让数量:2,045,447股,实际转让数量:2,045,447股,实际转让数量占总股本比例:2.00%,转让后持股比例:8.18%

(四)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 不适用

二、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一)阿里创投 - 2021年 10月 20日,公司完成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的证券变更登记,阿里创投持有公司股份数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 10.24%。 - 本次转让后,阿里创投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 10.24%减少至 8.18%,权益变动比例超过 1%。

三、受让方情况 (一)受让情况 - 序号:1,受让方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者类型:基金管理公司,实际受让数量:579,000股,占总股本比例:0.57%,限售期:6个月 - 序号:2,受让方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者类型:基金管理公司,实际受让数量:573,000股,占总股本比例:0.56%,限售期:6个月 - 序号:3,受让方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类型:证券公司,实际受让数量:441,447股,占总股本比例:0.43%,限售期:6个月 - 序号:4,受让方名称:深圳市康曼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者类型:私募基金管理人,实际受让数量:140,000股,占总股本比例:0.14%,限售期:6个月 - 序号:5,受让方名称:上海宝弘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者类型:私募基金管理人,实际受让数量:100,000股,占总股本比例:0.10%,限售期:6个月 - 序号:6,受让方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者类型:私募基金管理人,实际受让数量:92,000股,占总股本比例:0.09%,限售期:6个月 - 序号:7,受让方名称: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者类型:私募基金管理人,实际受让数量:40,000股,占总股本比例:0.04%,限售期:6个月 - 序号:8,受让方名称: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者类型:私募基金管理人,实际受让数量:40,000股,占总股本比例:0.04%,限售期:6个月 - 序号:9,受让方名称:北京丰润恒道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者类型:私募基金管理人,实际受让数量:40,000股,占总股本比例:0.04%,限售期:6个月

(二)本次询价过程 - 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 43.72元/股,为 2024年 12月 13日股票交易收盘价 50.73元/股的 86.18%。 -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 84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管理公司 19家、证券公司 13家、保险公司 4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6家、私募基金管理人 41家、期货公司 1家。 -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组织券商收到《申购报价单》11份,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及时发送了相关申购文件。参与本次询价转让报价的机构投资者合计有效认购股份数量为 293.40万股,对应有效认购倍数约为 1.4倍。

(三)本次询价结果 -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 11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 9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 43.72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 204.5447万股。

(四)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 不适用

(五)受让方未认购 - 不适用

六、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号——询价转让和配售》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2月 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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