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0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18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4年12月18日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波市高新区聚贤路1266号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大会召集人: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玉达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17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79,624,204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0.2868%。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41,687,168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31.5631%。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16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37,937,036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8.7237%。 (四)中小投资者共计16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10,237,204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7.7510%。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次会议选举相关的董事、监事候选人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刘玉达先生、徐彬先生、赵双双先生、王帅先生、唐燕妮女士、龙伟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黄蔚先生、薛俊东先生、郭志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换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选举陆立英女士、邓碧茵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79,552,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4%;反对5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1%;弃权1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乔营强、敖菁萍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