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舆情管理制度)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目的: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舆情定义:包括媒体负面报道、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影响投资者投资取向的信息及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舆情分类: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遭受损失、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造成较大影响的负面舆情;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组织体系: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包括启动和终止舆情处理工作、评估舆情影响、拟定处理方案、协调对外宣传、信息上报等。
信息采集: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媒体信息采集和管理,其他职能部门配合,信息采集范围涵盖公司及子公司官网、网络媒体、电子报、微信、博客、微博、互动易问答、论坛、贴吧、股吧等。
处理原则:快速反应、真诚沟通、主动承担、分类处置、系统运作。
报告流程:知悉舆情信息后,相关人员应立即汇报至董事会秘书,重大舆情需立即报告舆情工作组组长。
一般舆情处置:由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处置。
重大舆情处置:舆情工作组组长视情况召集会议,制定应对措施,包括调查事实、与媒体沟通、加强投资者沟通、澄清信息、采取法律手段等。
监督及处罚:公司内部人员对舆情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违反保密义务的将受到内部处理或法律责任追究。内幕信息知情人或外部人员泄露信息导致公司受损的,公司将追究法律责任。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媒体,公司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