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特别大会)决议公告)
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特别大会) 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 12月 17日 -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生命园路 8号院 8号楼 -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63 - 普通股股东人数:163 - 其中:A股股东人数:162 -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1 -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375,481,345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375,481,345 - 其中:A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40,186,702 -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335,294,643 -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21.3031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21.3031 - 其中:A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2.2800 -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19.0231
二、议案审议情况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采纳 2024年人民币股份激励计划及计划授权上限 - 审议结果:通过 2.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采纳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 审议结果:通过 3.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建议根据计划授权上限发行及授出 2024年人民币股份激励计划项下的新人民币股份 - 审议结果:通过 4.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建议根据 2024年人民币股份激励计划向崔霁松博士授予 2,580,000股限制性股票 - 审议结果:通过 5. 议案名称:审议及批准建议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年人民币股份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 审议结果: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 律师:刘一苇、李槊 -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股东大会规则》第 6条和第 20条等中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 A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符合《股东大会规则》第 23条的规定。 -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科创板上市规则》第 4.3.5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第 7.7.1条、第 7.7.4条和第 7.7.8条等中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2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