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490 证券简称:华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2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解锁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限售起始日期为 2021年 7月 26日,解除限售后拟定上市日期为 2024年 12月 20日。 2、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3人,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0.8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398,670,674股的 0.0522%,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 0股。 3、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自科技”)于 2024年 8月 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3名激励对象办理 20.8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一、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次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激励形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日:2021年 7月 9日 4、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6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25,617.1546万股的 0.2342%。 5、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6.08元。 6、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具体授予情况如下: | 序号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股本总额的比例 | | --- | --- | --- | --- | --- | --- | --- | | 1 | 佘朋鲋 | 中国 | 董事兼总经理 | 40.00 | 66.67% | 0.16% | | 2 | 袁江锋 | 中国 | 董事兼副总经理 | 10.00 | 16.67% | 0.04% | | 3 | 陈红飞 | 中国 | 财务总监 | 10.00 | 16.67% | 0.04% | | 合计 | 60.00 | 100.00% | 0.23% |
7、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有效期、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1)有效期:本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个月。 (2)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时间 | 解除限售比例 | | --- | --- | --- |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上市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上市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8、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 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 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 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 解除限售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 --- | --- |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
(4)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 考核评级 | 个人层面系数(N) | | --- | --- | | A | 100% | | B | 80% | | C | 0 | | D | 0 |
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限售期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为自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上市之日起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解除限售比例为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40%。 公司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1年 7月 26日,其第三个锁定期已于 2024年 7月 25日届满。
(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 是否满足解锁条件的说明 | | --- | --- | |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 |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 |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3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2,368,606,133.08元,较2020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为 103.79%,满足业绩考核目标。 | | 4、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 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 A或 B,可解除限售比例为 100%,1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 C,可解除限售比例为 80%,对应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成就数量为 20.8万股。 |
综上所述,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3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解锁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拟定上市日期为 2024年 12月 20日。 2、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3人,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0.8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398,670,674股的 0.0522%,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 0股。 3、各激励对象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第三个解锁期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 | --- | --- | --- | --- | --- | | 1 | 佘朋鲋 | 董事兼总经理 | 40.00 | 12.80 | 0.03% | | 2 | 袁江锋 | 董事兼副总经理 | 10.00 | 4.00 | 0.01% | | 3 | 陈红飞 | 财务总监 | 10.00 | 4.00 | 0.01% | | 合计 | 60.00 | 20.80 | 0.05% |
注: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其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上年末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因此,佘朋鲋先生、袁江锋先生、陈红飞先生本次解除限售的 20.8万股限制性股票将在解除限售后作为高管锁定股继续锁定,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0股。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 --- | --- | --- | ---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数量(股) | 比例(%)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 5,410,062 | 1.36% | 0 | 5,410,062 | 1.36% | | 高管锁定股 | 5,202,062 | 1.30% | 208,000 | 5,410,062 | 1.36% |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208,000 | 0.05% | -208,000 | 0 | 0.00%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393,260,612 | 98.64% | 0 | 393,260,612 | 98.64% | | 三、总股本 | 398,670,674 | 100.00% | 0 | 398,670,674 | 100.00% |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备查文件 1、《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除限售、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成就、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4、《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2月 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