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天23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4-114 转债代码:118031 转债简称:天 23转债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天 23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4年 12月 17日,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已触发“天 23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款的期间从 2024年 12月 18日重新起算。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7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8,864.751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6,475.10万元,期限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3年 2月 13日至 2029年 2月 12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33号)文同意,公司 886,475.1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3年 3月 1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天 23转债”,债券代码“118031”。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自 2023年 8月 17日至 2029年 2月 12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69.69元/股。 因公司于 2023年 5月 31日完成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登记手续,公司股本由 2,173,242,227股变更为 2,173,425,666股。同时公司实施了 2022年度权益分派,确定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 0.47796元(含税)。综上,“天 23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69.69元/股调整为 69.2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3年 6月 27日起开始生效。 因公司于 2023年 7月 13日完成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三次归属登记手续,归属股票数量为 134,49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小,经计算,“天 23转债”转股价格不变,仍为 69.21元/股。 因公司于 2024年 1月 17日完成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登记手续,归属数量为 5,801,875股,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69.21元/股调整为 69.0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4年 1月 23日开始生效。 因公司于 2024年 6月实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为差异化分红,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为 0.62908元/股,因此“天 23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 68.4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4年 6月 20日生效。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天 23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 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天 23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截至 2024年 12月 17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已触发“天 23转债”的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综合考虑公司发展、资本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判断,公司于 2024年 12月 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天 23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高纪凡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款的期间从 2024年 12月 18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天 23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天 23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2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