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8,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00,000,000.00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92,141,509.42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1. 湖南华科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2. 湖南公司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3. 河北雄安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4. 与其控股子公司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联合收购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 51%股权项目 5. 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建材行业碳排放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6. 收购湖南华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9%股权项目 7.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性资金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25,463.67万元,拟置换金额为 25,463.67万元。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至 2024年 11月 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210.38万元,拟置换金额为 210.38万元。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4年 12月 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25,463.67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210.38万元,置换金额共计人民币 25,674.05万元。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