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变卖的进展暨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小崧股份 公告编号:2024-119
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变卖的进展暨权益变动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中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公司控股股东华欣创力持有的公司 15,580,000股股份以 106,022,516.00元强制扣划至李涛名下。上述股票的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 2、华欣创力因本次司法变卖被动减持本公司股份,其在本公司的持股比例将降低,仍持有本公司 30,737,86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9.67%,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司法变卖股份尚未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司法变卖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一)本次司法变卖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4年 9月 27日、2024年 9月 2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变卖的提示性公告》及《关于调整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变卖开拍日期的提示性公告》,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自 2024年 10月 11日 10时起司法变卖公司控股股东华欣创力持有的本公司 15,580,000股股份,变卖期限为 60日。 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发布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公司控股股东华欣创力持有的公司 15,580,000股股份被李涛通过竞买号 B5069以人民币 106,022,516元竞得。 (二)本次司法变卖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12月 17日收到华欣创力转来的《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 “一、解除对被执行人深圳华欣创力科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580,000股股票的冻结; 二、将被执行人深圳华欣创力科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580,000股股票以 106,022,516.00元强制扣划至李涛名下。 上述股票的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买受人应持本裁定自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相关主管部门迳行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因司法拍卖发生变更登记形成的税、费均由买受人负担。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权益变动情况 控股股东华欣创力因司法变卖被动减持本公司 15,58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90%,华欣创力权益变动比例超过 1%,具体如下: | 1、基本情况|1、基本情况|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华欣创力科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 | 权益变动时间|2024年 12月 17日| 股票简称 小崧股份 股票代码 002723 变动类型(可 多选) 增加?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股份种类(A股、B 股等)|增持/减持股数(股) 增持/减持比例| | A股|-15,580,000 -4.90%| | 合 计|-15,580,000 -4.90%|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执行法院裁定)|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 来源(可多选)|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6,317,862 14.57% 30,737,862 9.6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份 46,317,862 14.57% 30,737,862 9.67% 有限售条件股 份 0 -0 -
三、其他情况说明 1、华欣创力因本次司法变卖被动减持本公司股份,其在本公司的持股比例将降低,仍持有本公司 30,737,86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9.67%,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公司与控股股东为不同主体,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均保持独立。该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的最终影响程度有待评估,对公司现有的日常运营暂无较大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积极与控股股东联系,力求全面、准确地了解相关情况,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司法变卖股份尚未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粤 03执恢 103号之四)
特此公告。 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2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