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皖新传媒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调整实施地点并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4-081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调整实施地点并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满足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推进募投项目实施,“数字化书店建设项目”拟增加实施主体、调整实施地点并增设募集资金专户。本次调整符合公司业务协同性要求和总体战略规划。 ● 本次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业务领域和方向、实施方式,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 本次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69,204,737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91.3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59,047,017.59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4年1月24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投资于“数字科学普及项目”“产教智融平台项目”“数字化书店建设项目”“供应链智慧物流园项目”。
三、本次增加实施主体并调整实施地点情况 (一)增加实施主体并调整实施地点的原因 结合公司及其部分线下门店的实际情况,增加全资子公司安徽新华图书音像连锁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并调整部分线下书店为实施地点,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具体调整情况 1. 增加实施主体 “数字化书店建设项目”原实施主体为本公司,增加后实施主体为本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新华图书。 2. 调整实施地点 取消滁州天长新店、黄山屯溪老街店及宣城旌德河西路店共3处,增加合肥滨湖银泰书店、六安皖西书城、安庆怀宁书店等11处,实施地点调整后合计30个线下书店。
四、本次增设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公司拟安排全资子公司新华图书向商业银行申请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五、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符合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和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认为本次调整能保障募投项目有效开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认为本次调整能保障募投项目有效开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调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