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国网英大: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接受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于 2024年 12月 17日召开的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 2024年 11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要求的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通知公告中载明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出席对象、登记方法等。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4年 12月 17日下午 14点 30分,在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 18号英大国际大厦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东伟先生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4年 12月 17日。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中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与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根据本次股东会通知,截至 2024年 12月 1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6名,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498,417,428股,占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 78.6652%。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563名,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9,726,105股,占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 0.8695%。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表决及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的股东共计 569名,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548,143,533股,占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 79.5347%。 2.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场投票结束后,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及本所律师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了计票和监票,并统计了议案表决结果;网络投票结束后,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表决统计结果。对于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已对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对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的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合并统计的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全部议案均获得有效通过: 1.《关于增加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修订<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 1、2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2已对关联股东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议案 1、2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四、结论意见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国网英大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