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 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 公司名称: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浙江省衢州市世纪大道 895号 1幢 - 注册资本:93,366,000元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 经营宗旨:致力于户外用品的经营和发展,提供专业户外产品,实现企业和社会价值的统一。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经营范围:户外用品、纺织服装、皮箱、包袋、鞋、帽、睡袋、羽绒制品、纺织面料、棉及化纤制品的设计、研发、销售;帐篷的设计、研发和销售;帐篷检测;货物进出口。
第三章 股份 - 股份发行: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 - 股份增减和回购: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目的。 - 股份转让:公司股份可以依法转让,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年内不得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股东权利:股东享有获得股利、参与股东大会、监督公司经营等权利。 - 股东大会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审议批准财务预算、决算、利润分配等事项。
第五章 董事会 - 董事会组成: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名。 - 董事会职权: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总经理职权: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
第七章 监事会 - 监事会组成:由 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 1名。 - 监事会职权:审核公司定期报告,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等。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利润分配: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 10%列入法定公积金,剩余利润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 - 审计:公司聘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通知方式:专人送出、邮件、传真、公告等。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合并、分立:公司合并或分立时,应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 - 解散和清算:公司解散时,应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 修改章程:公司根据需要修改章程,修改后的章程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第十二章 附则 - 释义:定义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关系等术语。 - 生效:本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