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21 证券简称:英诺激光 公告编号:2024-083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特别提示: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诺激光”或“公司”)于 2024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大股东深圳红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粹投资”)持有公司股份38,9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5.83%。红粹投资计划在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4,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98%。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红粹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达1%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已取得的股份。 股东名称:红粹投资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减持日期: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5日,2024年12月13日 减持股数:146.58万股,100.00万股,24万股 减持股数占总股本的比例:0.97%,0.66%,0.66%
二、股份变动达到1%的具体情况 1. 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红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南海大道3025号创意大厦15楼 权益变动时间:2024年12月13日 股票简称:英诺激光 股票代码:301021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否 变动类型:减少 一致行动人:无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A股 减持股数(万股):246.58 减持比例:1.6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3,897.00万股,占总股本25.83%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3,650.42万股,占总股本24.20%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红粹投资计划在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4,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98%。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股份计划范围内,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
三、其他有关说明 1. 红粹投资的减持行为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2. 上述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数量,不存在违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任何承诺的情形。 3. 红粹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对英诺激光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英诺激光控制权发生变更。 4. 截至本公告日,红粹投资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