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6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何书林先生、何联国先生、容耀先生、秦川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决定聘任陈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并制定《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其中,《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适时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择机确定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股权登记日等具体事项,公司将适时向股东发出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