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迈威生物关于修订上市前制定的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62 证券简称:迈威生物 公告编号:2024-058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上市前制定的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4年12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上市前制定的<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2020年 6月)>的议案》。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上市前股权激励计划进行修订,其中将上市前股权激励计划第九章第3款涉及激励员工份额转让的规则调整如下:
修订前内容: 3.份额转让 份额转让是指根据各激励对象的出售意愿,由激励对象向员工持股平台的普通合伙人或其指定的有限合伙人转让平台份额的行为。除经持股平台普通合伙人同意,或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情况外,份额转让时应当具体遵守以下规则: (1)激励对象仅可对已解除限售并具有处分权的份额进行转让; (2)转让对象为员工持股平台的普通合伙人或其指定的有限合伙人;
修订后内容: 3.份额转让 份额转让是指根据各激励对象的出售意愿,由激励对象向员工持股平台的普通合伙人或其指定的有限合伙人转让平台份额的行为。激励对象不得将其平台份额转让给除普通合伙人外的任何其他人。除经持股平台普通合伙人同意,或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情况外,份额转让时应当具体遵守以下规则: (1)激励对象仅可对已解除限售并具有处分权的份额进行转让; (2)转让对象为员工持股平台的普通合伙人或其指定的有限合伙人; (3)任何转让行为应取得普通合伙人的同意; (4)转让价格由激励对象与普通合伙人协商确认。
除上述内容外,上市前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实质性修订。
本次对上市前股权激励计划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2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