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鹰潭市自然资源储备利用中心拟征收补偿所涉及的江西长运鹰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拥有的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及苗木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鹰潭市自然资源储备利用中心拟征收补偿所涉及的江西长运鹰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拥有的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及苗木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编号为赣中磊评报字(2024)第A041号,由江西中磊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编制,报告日期为2024年5月13日。
评估目的为鹰潭市自然资源储备利用中心拟征收补偿而涉及的江西长运鹰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拥有的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苗木资产于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公开市场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评估范围包括江西长运鹰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拥有的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苗木资产市场价值,具体包括房屋建筑物9项,构筑物21项、机器设备3项、苗木2项。房屋建筑物包括1#房、3#房、6#房-10#房、13#房、16#房,其中1#房和16#房为石混结构,8#房为钢结构,其余为简易结构,均建成于2016年,截至评估基准日均未办理产权证。构筑物主要为围墙、钢棚和水泥硬化等,均建成于2016年。机器设备主要为洗车机、充电桩等,购置于2016年至2017年间。苗木均为樟树,生长正常。
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4月12日,评估方法为成本法和市场法。经评估,截至2024年4月12日,鹰潭市自然资源储备利用中心拟征收补偿涉及的江西长运鹰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拥有的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苗木资产评估价值为2,580,144.00元,人民币大写贰佰伍拾捌万零壹佰肆拾肆元整。本次评估结果的有效期限为一年,有效期从评估基准日开始计算。
特别事项说明包括:纳入评估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资产均未办理产权证书,评估建筑面积依据鹰潭市风行测绘有限公司2023年8月3日出具的《鹰潭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收储地块勘测定界技术报告》确定。纳入评估范围的设备及苗木均未提供相关产权证明,评估以产权持有人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及评估人员现场勘查综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