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12月))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完善公司治理,规范总经理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其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第三条 总经理根据董事会授权,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和经营,是公司行政工作负责人。 第四条 本细则是总经理执行职务的基本行为准则。
第二章 总经理班子及任期 第五条 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公司董事会负责。设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第六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公司章程产生。 第七条 职位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八条 总经理决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分工及具体职责,以公司文件形式明确。
第三章 总经理的任职条件及职权 第九条 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第十条 总经理必须履行的义务。 第十一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的职权。 第十二条 总经理应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三条 总经理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董事会负有诚信义务。 第十四条 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负责组织并最终决定。 第十五条 总经理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董事会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代行职权。 第十六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 第十七条 总经理在执行职务时,出现特定情况致使公司受损,应追究其责任。
第四章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职权 第十八条 副总经理的主要职权。 第十九条 财务总监的主要职责。 第二十条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定期向总经理报告工作。
第五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 第二十一条 公司建立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由总经理召集。 第二十二条 总经理办公例会每月召开一次,可随时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三条 每月的总经理办公例会,各部门负责人汇报运营情况,研究制定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二十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召开条件。 第二十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召开程序。 第二十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各项议题经讨论后形成决议,由总经理签发执行。
第六章 有关报告制度 第二十七条 总经理应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报告。 第二十八条 总经理应根据董事会或监事会要求,报告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状况等。 第二十九条 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总经理应事先听职代会意见。 第三十条 发生特定情况时,总经理应及时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 第三十一条 总经理在任职期间出现特定情形时,有义务第一时间向董事会报告。 第三十二条 总经理报告可以口头或书面方式,董事会和监事会认为需要书面报告的,应以书面方式报告。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细则由总经理组织制定,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四条 本细则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细则的修改由总经理组织拟订草案,报董事会会议审议并批准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