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一、董事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实施细则 - 总则: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战略落地实施,优化公司 ESG管理和实践,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 - 人员构成及委员任期: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连选可以连任。 - 职责范围: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ESG目标、战略规划、治理架构、管理制度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识别和监督对公司业务具有重大影响的 ESG相关风险和机遇,指导管理层对 ESG风险和机遇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对公司年度 ESG报告及其他 ESG相关信息披露进行审阅,确保其完整性和准确性。 - 议事规则: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 总则: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结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人员构成及委员任期: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占二名。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连选可以连任。 - 职责范围: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 决策程序:研究公司的董事、总经理人员的当选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形成书面意见后备案并提交董事会决策。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 总则:为保障公司正常运转与健康发展,结合行业趋势及人才市场的现状,统筹规划并逐步推行公司内部员工持股、期股期权等激励机制,不断完善薪酬体系,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人员构成及委员任期: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占二名。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连选可以连任。 - 职责范围: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 决策程序: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提出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 总则: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总经理班子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人员构成及委员任期: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占二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连选可以连任。 - 职责范围: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 议事规则: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