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01号文),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382,714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12.15元,募集资金总额35,699.99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4,674.1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12月22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000083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 --- | --- | --- | | 昌吉市燃气管道建设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 | 19,374.88 | 14,700.00 | | 热源环保设备升级及供热管网改造项目 | 17.060.15 | 13.000.00 |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 8.000.00 | | 合计 | 46,435.03 | 35,700.00 |
2022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年4月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调减"热源环保设备升级及供热管网改造项目"的投资金额,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第四热源厂环保设备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三、募集资金部分结项情况及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4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热源环保设备升级及供热管网改造项目"、"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第四热源厂环保设备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结项,并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共3,376.23万元(含募投项目利息及理财收益合计530.59万元)投入至"昌吉市燃气管道建设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中使用,同时同意将"昌吉市燃气管道建设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4年12月。
四、本次拟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昌吉市燃气管道建设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已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止2024年12月12日,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1) | 募集资金发行费用(2)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3) | 截至目前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4)=(1)-(2)-(3) | 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净额(5) | 节余金额(6)一(4)十(5) | 其中尚未支付的质保金金额 | | --- | --- | --- | --- | --- | --- | --- | --- | | 昌吉市燃气管道建设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 | 17.545.64 | 1,025.86 | 12,628.30 | 3.891.48 | 1.354.66 | 5,246.14 | 101.41 |
五、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昌吉市燃气管道建设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控制物资采购进行工程建设,合理地降低了项目成本和费用等投资金额。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3、公司将前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热源环保设备升级及供热管网改造项目"、"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第四热源厂环保设备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的节余募集资金共3,376.23万元(含募投项目利息及理财收益合计530.59万元)投入至"昌吉市燃气管道建设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中使用。昌吉市燃气管道建设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投资总额调增所致。
六、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昌吉市燃气管道建设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5,246.14万元(含募投项目变更前后利息及理财收益合计1,354.66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并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等签署的相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七、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昌吉市燃气管道建设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公司结合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作出的调整,有利于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提高盈利水平,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监事会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昌吉市燃气管道建设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已实施完毕,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5,246.14万元(含募投项目变更前后利息及理财收益合计1,354.66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监事会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昌吉市燃气管道建设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东方环宇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