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市创芯微微电子有限公司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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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深圳市创芯微微电子有限公司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合并利润表及相关附注进行了审计。审计意见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附注二说明的编制基础编制,公允反映了创芯微公司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的合并经营成果。
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1. 本财务报表系为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本公司资产,为确定拟购买资产自2023年10月1日(评估基准日之次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之目的而编制。 2. 除前段所述事项外,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过渡期合并利润表(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 - 营业总收入:320,670,666.83元 - 营业总成本:303,765,135.50元 - 营业利润:20,794,249.71元 - 利润总额:20,455,504.95元 - 净利润:17,164,817.54元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193,053.70元 - 少数股东损益:-28,236.16元 - 综合收益总额:17,166,219.81元
主要税种及税率: - 增值税:5.00%、9.00%、6.00%、13.00% - 城市维护建设税:7.00% - 教育费附加:3.00% - 地方教育附加:2.00% - 企业所得税:12.50%、17.00%、25.00%
税收优惠: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国发20208号)以及《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公告202045号),公司符合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条件(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自2020年度税务上开始获利,因此,本报告期内本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