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76 证券简称:恒兴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7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10/29,由董事长提议| |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10/28~2025/4/25| | 预计回购金额| 1,000万元~2,000万元| | 回购用途|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累计已回购股数| 1,400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0007%| | 累计已回购金额| 20,964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4.97元/股~14.99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个月,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2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4年 12月 13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 1,4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007%,购买的最高价为 14.99元/股、最低价为 14.9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20,964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2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