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在公司二楼VIP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斌先生主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广东东鹏饮料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印尼公司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合资设立印尼公司主要围绕软饮料的生产与贸易开展业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与广东东鹏饮料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印度尼西亚公司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