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 本次会议经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同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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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于本次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了全体股东,对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召开方式、审议事项等进行了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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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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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242名,代表2,254名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3,490,290,8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4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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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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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 《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 《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修订稿)的议案》
-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原料采购货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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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意见
-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