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04,000,00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600,000.00元(含税)。加上半年度派发现金红利36,400,000.00元,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拟现金分红比例为92.89%(以当期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础)。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因回购股份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