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永杉锂业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永杉锂业 公告编号:2024-090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思迦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2024年合并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本议案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4年3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80,000股,回购价格为9.32元/股。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不达标,公司拟对10名激励对象所持3,090,0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9.32元/股。2024年6月27日,上述股票已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注销。
据此,公司股份总数由518,650,649股减少至515,380,649股,公司注册资本由518,650,649元减少至515,380,649元。公司章程对应修订如下: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5,380,649.00元。 -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515,380,649.00股,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议案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