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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地产: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之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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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之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对中交地产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本次财务资助基本情况如下:

  1. 公司与合作方按合作比例以同等条件向中交富力(北京)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到期续借)45,000万元,期限1年,利率不超过8%。
  2. 公司与合作方按合作比例以同等条件向成都金牛区幸福汇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19,464.18万元(到期续借),期限不超过1年,年利率8%。
  3. 公司与合作方按合作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台州滨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合计不超过7,525万元(到期续借),期限不超过1年,年利率8%。

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 中交富力(北京)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股50%。 - 成都金牛区幸福汇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成都睿迩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持有66%股权,成都轨道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34%股权。 - 台州滨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3,000万元人民币,杭州缤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调用资金的合作方基本情况: - 北京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成都招商北湖置地有限公司 - 成都轨道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宝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公司派驻管理人员参与项目公司的运营和管理,能及时掌握项目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董事会意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认为本次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项目公司房地产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

提供财务资助后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公司承诺在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780,438.73万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483%。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中交地产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提供财务资助总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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