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在中交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处置预案)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在中交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处置预案
为进一步规范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中交财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维护资金安全,保障资金流动性、盈利性,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章 组织机构职责及风险处置原则 - 成立存款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由公司总裁任组长,为领导小组风险处置第一责任人,由公司财务总监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财务金融部、战略发展部(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部门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存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 对存款风险的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司其职,协调合作;收集信息,重在防范;定时预警,及时处置。
第二章 存款风险信息报告 -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起草存款风险评估报告,并向公司董事会汇报。 - 公司首次将资金存放于财务公司前,应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以及风险指标等必要信息,出具风险评估报告,并以临时公告的形式披露。 - 发生存款业务期间,财务金融部应当指派专门人员每半年对存放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状况进行评估,评估报告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披露。 - 当财务公司出现存款异常波动风险时,领导小组应及时向财务公司、中国交建或监管机构了解信息,整理分析后形成书面报告递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对存款风险,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三章 风险处置与披露 - 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并签署相关交易协议。 - 财务公司出现特定情形时,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处置程序,同时公司应当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处置预案程序启动后,领导小组应组织财务金融部相关人员敦促财务公司提供详细情况说明,并多渠道了解情况,必要时可进驻现场调查发生存款风险的原因,分析风险的动态,同时,根据风险起因和风险状况,落实风险化解预案规定的各项化解风险措施和责任,并制定风险处置方案。 - 针对出现的风险,领导小组应与财务公司召开联席会议,要求财务公司采取积极措施,进行风险自救,避免风险扩散和蔓延。 - 公司必要时应要求财务公司视情况暂缓或停止发放新增贷款,组织回收资金。同时,督促财务公司立即卖出其持有的国债或其他有价证券保证存款安全;对拆放同业的资金不论到期与否,一律收回;对未到期的贷款寻求机会转让给其他金融机构,收回贷款本息,及时返还公司的存款资金。
第四章 后续事项处理 - 突发性存款风险事件平息后,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财务公司的信息监控,督促财务公司增强资金实力,提高抗风险能力,重新对财务公司存款风险进行评估,调整存款比例。 - 领导小组应对突发性存款风险产生的原因、造成的后果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更加有效地做好存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 如果影响风险的因素不能消除,公司应采取行动撤出全部存款。
第五章 附则 - 本预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 本预案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开始实施。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2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