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1日上午10:00在成都市高新西区金泉街道蜀西路96号3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1日通过邮件及书面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思伟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包括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2025年度拟申请106,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实际授信金额以签署的合同为准。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萃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计划2025年度拟向多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56,500万元,实际授信金额以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同意为该范围内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思特瑞锂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0,700万元,实际授信金额以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同意为思特瑞锂业及其子公司拟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110,700万元提供担保。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陈思伟先生、杨春晖先生、李强先生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陈思伟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同意为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物担保。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陈思伟先生、郭裕春先生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128万元。此议案需提交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