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与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与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024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审核<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4年11月21日,公司监事会出具《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内部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正式核查意见。
2024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2024年11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4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经审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调整为1,050人,授予股票期权的总数由3,300万份调整为3,290万份。同时,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均已成就,确定授予日为2024年12月9日,向1,050名激励对象授予3,290万份股票期权。
2024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经审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调整为1,050人,授予股票期权的总数由3,300万份调整为3,290万份。同时,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均已成就,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4年12月9日,向1,050名激励对象授予3,290万份股票期权。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与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