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年 12月 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已完成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227.8万股股份的登记工作,并于 2024年 9月 9日上市流通,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93,795,738元变更为人民币 396,073,738元;公司总股本由 393,795,738股变更为 396,073,738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并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山东新征程能源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14,260,979股,发行价格为 3.88元/股。相关股份已于 11月 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新股发行登记工作,新增股份已于 2024年 11月 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由 396,073,738股变更为 510,334,717股。
综上,公司总股本由 393,795,738股变更为 510,334,717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393,795,738元变更为人民币 510,334,717元。
公司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第 5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93,795,738元变更为人民币510,334,717元。
- 第 7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第 10条: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定义进行了调整。
- 第 18条:公司股份总数由393,795,738股变更为510,334,717股。
- 第 27条: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年内不得转让。
- 第 32条: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进行了调整。
- 第 33条:股东查阅、复制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规定进行了调整。
- 第 34条: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
- 第 35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有权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 40条:股东大会的职权进行了调整。
- 第 50条: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规定进行了调整。
- 第 54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提案规定进行了调整。
- 第 61条:股东出席会议的规定进行了调整。
- 第 68条:股东大会的主持规定进行了调整。
- 第 77条: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的事项进行了调整。
- 第 83条: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的提出方式进行了调整。
- 第 96条: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调整。
- 第 97条:董事的选举、更换及任期规定进行了调整。
- 第 98条:董事的忠实义务进行了调整。
- 第 123条:董事会的组成及董事长的选举规定进行了调整。
- 第 124条:董事会的职权进行了调整。
- 第 130条:公司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的规定进行了调整。
- 第 136条: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的规定进行了调整。
- 第 144条: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调整。
- 第 163条: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设置及职责进行了调整。
- 第 167条:总经理的职权进行了调整。
- 第 180条:监事会的组成及监事会主席的选举规定进行了调整。
- 第 181条:监事会的职权进行了调整。
- 第 182条:监事会的会议召开规定进行了调整。
- 第 189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的规定进行了调整。
- 第 208条:公司合并的规定进行了调整。
- 第 210条:公司分立的规定进行了调整。
- 第 212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规定进行了调整。
- 第 214条:公司解散的原因进行了调整。
- 第 215条:公司解散后存续的规定进行了调整。
- 第 216条:公司解散后的清算规定进行了调整。
- 第 218条:清算组的通知和公告规定进行了调整。
- 第 220条:清算组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规定进行了调整。
- 第 222条:清算组成员的职责和义务进行了调整。
- 第 231条:章程中词语的解释进行了调整。
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