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亨通光电关于优化调整2023至2027年度(第四期)奖励基金奖励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87 证券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4-104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优化调整 2023至 2027年度(第四期)奖励基金奖励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24年 12月 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优化调整 2023至 2027年度(第四期)奖励基金奖励方案》的议案。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修订第四期奖励基金奖励方案第五条奖励基金管理(一): 1. 奖励人员名单、分配系数、所持份额等的确定时间由原本激励期结束后调整为在第三方机构用奖励基金在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实施完毕后三年内,即明确股票对应的权益在三年内确认并分配完毕。
二、修订第四期奖励基金奖励方案第五条奖励基金管理(三): 1. 奖励基金计提后可择机在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的时间区间由六个月延长到十二个月。
三、修订第四期奖励基金奖励方案第六条第三方机构购股限制: 1. 第三方机构在以下期间不得买入公司股票: -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日起算,至公告前 1日;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日内; -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 中国证监会及本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至 2027年度(第四期)奖励基金奖励方案》(修订)。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