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2023年 10月 30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023年 12月 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以 2023年 12月 13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34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3,200万份,向 8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00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1.93元/份,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7.67元/股。
2024年 4月 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相关权益价格的议案》,因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同意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11.93元/份调整为 11.59元/份,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回购价格 7.67元/股调整为 7.33元/股。
2024年 8月 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将注销 1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 114万份,回购注销 4名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51万股。
2024年 12月 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1,718,714份,激励对象 323名,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740,800股,激励对象人数为 83人。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上述已履行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及解除限售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