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京华激光: 京华激光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京华激光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607 证券简称:京华激光 公告编号:2024-033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冯一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4,161,5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312%,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冯一平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 3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减持股份),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000,000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5602%。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冯一平 股东身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股数量:4,161,511 股 持股比例:2.3312%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IPO前取得:2,123,220股;其他方式取得:2,038,291股

注:浙江兴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56,456,5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6254%。其中董事兼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冯一平女士持有浙江兴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2950%的股份。除上述表格直接持股数外,冯一平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812,205股,合计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5.5870%。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冯一平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 1,000,000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 0.5602% 减持方式: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000,000股 减持期间:2024/12/31~2025/3/30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按市场价格 拟减持股份来源:IPO前取得及资本公积金转增 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冯一平女士承诺:本人自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等股份。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股份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股份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而免除上述履行义务。在锁定期满后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公司股份余额不足1,000股时可以不受上述比例限制;离任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股份公司股票总量不超过减持年度上年末所持股份公司股票的 25%(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减持价格、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股份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股份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而免除上述履行义务。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冯一平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期间,冯一平女士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2月 10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京华激光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